(商標 廢止 未使用) 財團法人看見台灣基金會「看見台灣Video Taiwan」的實際使用商標態樣與註冊的商標圖樣不同,欠缺同一性,應認為其未使用商標,應予廢止。 商標|經銷代理,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 2018-12-19 (商標 廢止 未使用) 財團法人看見台灣基金會「看見台灣Video Taiwan」的實際使用商標態樣與註冊的商標圖樣不同,欠缺同一性,應認為其未使用商標,應予廢止。 閱讀文章 »
(著作權) RO新仙境傳說 v. 「晨曦仙境」私人伺服器線上遊戲網站:被告將盜版的「RO新仙境傳說」遊戲網站程式重置下載於伺服器主機,架設「晨曦仙境」私服網站,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著作權 / 2018-09-20 (著作權) RO新仙境傳說 v. 「晨曦仙境」私人伺服器線上遊戲網站:被告將盜版的「RO新仙境傳說」遊戲網站程式重置下載於伺服器主機,架設「晨曦仙境」私服網站,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閱讀文章 »
娛樂法(著作權 原創性 美學不歧視原則) 智慧財產法院:A片如具備原創性(最低程度的創意),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著作權 / 2018-09-20 娛樂法(著作權 原創性 美學不歧視原則) 智慧財產法院:A片如具備原創性(最低程度的創意),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 閱讀文章 »
(著作權 機上盒 數位串流技術 公開傳輸 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著作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技術) 優達公司「樂活第五台」:尼索美公司進口銷售「數位機上盒」予優達公司,供優達公司出租予消費者,連結至中國「快播網」而得觀看未經授權的節目,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著作權 / 2018-09-20 (著作權 機上盒 數位串流技術 公開傳輸 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著作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技術) 優達公司「樂活第五台」:尼索美公司進口銷售「數位機上盒」予優達公司,供優達公司出租予消費者,連結至中國「快播網」而得觀看未經授權的節目,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閱讀文章 »
娛樂法(商標 著名商標) DC Comics公司所註冊的「Gotham」商標,已使消費者將之與蝙蝠俠電影產生一定程度的連結和聯想,並深植消費者心中,在漫畫、電影及相關周邊商品為著名商標。他人註冊「Gotham」在第41類的「各種書刊雜誌文獻之編輯出版…」,應予撤銷。 商標|經銷代理,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 2018-08-31 娛樂法(商標 著名商標) DC Comics公司所註冊的「Gotham」商標,已使消費者將之與蝙蝠俠電影產生一定程度的連結和聯想,並深植消費者心中,在漫畫、電影及相關周邊商品為著名商標。他人註冊「Gotham」在第41類的「各種書刊雜誌文獻之編輯出版…」,應予撤銷。 閱讀文章 »
(著作權 損害賠償 失權制裁) 蕭言中The Moment系列漫畫 v. 被告The Mouse系列漫畫:被告遲延提出關於損害賠償的抗辯,法院給予失權制裁,認定被告應賠償原告主張的300萬元。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著作權 / 2018-08-03 (著作權 損害賠償 失權制裁) 蕭言中The Moment系列漫畫 v. 被告The Mouse系列漫畫:被告遲延提出關於損害賠償的抗辯,法院給予失權制裁,認定被告應賠償原告主張的300萬元。 閱讀文章 »
娛樂法(著作 劇本 是共同著作 有正當理由改作 無實質近似) 「最難忘的同學會」 劇本(原被告共同創作)v. 「奇幻同學會」劇本(被告找其他編劇完成):兩造劇本雖然「人物」及「劇情主幹」部分雷同,但「極大比例之情節發展」已南轅北轍,顯為不同的故事劇情,不構成抄襲。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著作權 / 2018-07-20 娛樂法(著作 劇本 是共同著作 有正當理由改作 無實質近似) 「最難忘的同學會」 劇本(原被告共同創作)v. 「奇幻同學會」劇本(被告找其他編劇完成):兩造劇本雖然「人物」及「劇情主幹」部分雷同,但「極大比例之情節發展」已南轅北轍,顯為不同的故事劇情,不構成抄襲。 閱讀文章 »
娛樂法(著作權 授權 無偽造變造簽名 無詐欺) 劉O松 v. 全球華人藝術網公司:藝術家在同意書上的簽名並非被告偽造,雙方所簽署的同意書具有契約效力,被告依同意書的約定上傳告訴人的著作,不具侵害著作權的故意。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著作權 / 2018-03-18 娛樂法(著作權 授權 無偽造變造簽名 無詐欺) 劉O松 v. 全球華人藝術網公司:藝術家在同意書上的簽名並非被告偽造,雙方所簽署的同意書具有契約效力,被告依同意書的約定上傳告訴人的著作,不具侵害著作權的故意。 閱讀文章 »
(契約 解除 催告 定作人協力義務 驗收 追加工作項目) 遊戲程式設計契約:契約並未清楚約定委託人應協力提供的資料,設計公司不得以委託人違反協力義務解除契約。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著作權 / 2018-03-02 (契約 解除 催告 定作人協力義務 驗收 追加工作項目) 遊戲程式設計契約:契約並未清楚約定委託人應協力提供的資料,設計公司不得以委託人違反協力義務解除契約。 閱讀文章 »
娛樂法(藝人代言合約 肖像權 名譽權 商譽) 鬼鬼:法院認為藝人在社群媒體上po出背競品包包的生活照片,違反代言合約,應賠償300萬元。 商標|經銷代理,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 2016-09-29 娛樂法(藝人代言合約 肖像權 名譽權 商譽) 鬼鬼:法院認為藝人在社群媒體上po出背競品包包的生活照片,違反代言合約,應賠償300萬元。 閱讀文章 »
(商標 著名商標) 真人快打 Mortal Kombat為著名商標。 商標|經銷代理,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 2016-01-29 (商標 著名商標) 真人快打 Mortal Kombat為著名商標。 閱讀文章 »
(最高法院 商標 肖像權 姓名權 人格權 財產權 繼承) 白花油:肖像與姓名可能具備經濟利益而具備財產權價值,可得繼承。 商標|經銷代理,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 2016-01-15 (最高法院 商標 肖像權 姓名權 人格權 財產權 繼承) 白花油:肖像與姓名可能具備經濟利益而具備財產權價值,可得繼承。 閱讀文章 »
(著作權 A片) 智慧財產法院101年度刑智上易字第74號刑事判決:103年2月20日後,智慧財產法院變更向來最高法院見解,認為A片可能具有著作權。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著作權 / 2015-12-06 (著作權 A片) 智慧財產法院101年度刑智上易字第74號刑事判決:103年2月20日後,智慧財產法院變更向來最高法院見解,認為A片可能具有著作權。 閱讀文章 »
娛樂法(著作權 肖像權 right of publicity) 將模特兒照片做超過授權範圍的使用(僅能使用於網站,但卻用於平面媒體廣告),是侵害著作權及肖像權的行為。 影視音樂遊戲娛樂|文創設計, 著作權 / 2015-09-03 娛樂法(著作權 肖像權 right of publicity) 將模特兒照片做超過授權範圍的使用(僅能使用於網站,但卻用於平面媒體廣告),是侵害著作權及肖像權的行為。 閱讀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