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作品有沒有著作權?:美國著作權局關於AI生成作品註冊指南2023.03.16

 

 

美國著作權局關於AI生成作品註冊指南
2023.03.16
註:以下內容由Google翻譯並加以修改,不擔保法律上的正確性。
一、背景

著作權局(「辦公室」)是聯邦機構,負責管理著作權註冊系統,並就著作權及相關事宜向國會、其他機構和聯邦司法機構提供建議。[ 1 ] 由於該局自 1870 年成立以來一直負責監督著作權註冊,因此在「區分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和非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  [ 2 ] 辦公室 《著作權法》授權建立申請人尋求註冊其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所使用的應用程式。[ 3 ] 雖然該法案確定了某些最低要求,但登記冊可以確定該局需要額外的資訊來評估「著作權的存在、所有權或期限」。  [ 4 ] 由於該局每年收到大約 50 萬份註冊申請,因此它看到了註冊活動的新趨勢,可能需要修改或擴展申請中需要揭露的資訊。

最近的一項發展是使用能夠產生表現材料的複雜人工智慧(“AI”)技術。[ 5 ] 這些技術對大量預先存在的人類創作的作品進行“訓練”,並利用訓練中的推論來產生新內容。一些系統響應使用者的文字指令(稱為“提示”)進行操作。  [ 6 ] 產生的輸出可能是文字、影像或音樂,由人工智慧根據其設計和接受訓練的材料決定。這些技術通常被稱為“生成式人工智慧”,引發了一些問題:它們產生的材料是否受著作權保護、由人類創作和人工智慧生成的材料組成的作品是否可以註冊,以及應向專利局提供哪些資訊尋求註冊的申請人。

這些不再是假設性問題,因為該辦公室已經在接收和審查對人工智慧生成材料主張著作權的註冊申請。例如,2018 年,該辦公室收到了一份視覺作品的申請,申請人將其描述為「由機器上運行的電腦演算法自主創建」。  [ 7 ] 申請被拒絕,因為根據申請人在申請中的陳述,審查員發現該作品不包含人類作者。經過一系列行政上訴後,該辦公室的審查委員會做出了最終決定,確認該作品不能註冊,因為它是「沒有人類的任何創造性貢獻」的。  [ 8 ]

最近,該辦公室審查了一項包含人工創作元素與人工智慧生成圖像相結合的作品的註冊。 2023 年 2 月,該局得出結論,由人類創作的文本與人工智慧服務 Midjourney 生成的圖像相結合組成的圖畫小說 [ 9 ] 構成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但單一圖像本身不受著作權保護。[ 10 ]

該局還收到了其他將人工智慧技術列為該作品的作者或共同作者的申請,或者在申請的“作者創作”或“著作權局註釋”部分中包含聲明,表明該作品是由或製作的在人工智慧的幫助下。其他申請人並未透露人工智慧生成材料的包含情況,但在作品標題或押金的「致謝」部分提到了人工智慧技術的名稱。

基於這些進展,該辦公室得出的結論是,需要對包含人工智慧生成內容的作品的註冊提供公共指導。本政策聲明描述了該辦公室如何將著作權法的人類作者要求應用於註冊此類作品的申請,並為申請人提供指導。

該辦公室認識到人工智慧生成的作品涉及本聲明中未提及的其他著作權問題。它發起了一項全機構範圍的倡議,以深入研究這些問題。除此之外,該辦公室打算在今年稍後發布一份調查通知,徵求公眾對其他法律和政策主題的意見,包括法律應如何適用於人工智慧培訓中受著作權保護作品的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輸出處理。

二.人類作者(human authorship)要件
該局認為,眾所周知,著作權只能保護人類創造力產物的材料。最根本的是,憲法和著作權法中使用的“作者”一詞排除了非人類。該辦公室的註冊政策和規定反映了對此問題的法律和司法指導。在有關作者身份的主要案件中,最高法院在解釋國會向「作者」提供對其「作品」的專有權的憲法權力時使用了排除非人類的語言。  [ 11 ] 在 Burrow-Giles Lithographic Co. v. Sarony 一案中, 一名被指控未經授權複製照片的被告辯稱,國會將著作權保護範圍擴大到照片是違憲的,因為「照片不是文字,也不是圖像的製作”。作者”,而是由相機創建的。[ 12 ] 法院不同意,認為「毫無疑問」憲法的著作權條款允許照片受版權保護,「只要它們代表了作者的原創智力概念」。  [ 13 ] 法院將「作者」定義為「任何事物的起源者;鼻祖;製作者;完成一部科學或文學作品的人。  [ 14 ] 它一再將此類「作者」稱為人類,將作者描述為一類「人」  [ 15 ] ,並將著作權描述為「一個人對其自己的天才或智力產生的專有權」。  [ 16 ]

聯邦上訴法院在解釋《著作權法》文本時也得出了類似的結論,該法僅為「作者作品」提供版權保護。  [ 17 ] 第九巡迴法院認為,一本包含「由非人類精神生物創作」字樣的書只有在”存在人為選擇和安排”才能受著作權保護。  [ 18 ] 在另一起案件中,法院認為猴子無法為其用相機拍攝的照片註冊著作權,因為《著作權法》提到了作者的「孩子」、「寡婦」、「孫子」和「鰥夫」等術語。 “一切都意味著人性(humanity),必然排除動物。”  [ 19 ]

根據這些案例等,該局現有的註冊指南長期以來一直要求作品必須是人類作者的產物。在 1973 年版的著作權權局 著作權局實踐綱要中, 該局警告說,它不會註冊「並非源自人類代理人」的資料。  [ 20 ] 1984年出版的 第二版 綱要 解釋說,“‘作者’一詞意味著,要使一部作品獲得著作權,它必須起源於人類。”  [ 21 ] 在當前版本的綱要中 , 該局指出“作品必須由人類創作才能被認定為‘作者’作品”,“由機器或單純製作,也就是過程中沒有人類作者的任何創造性輸入或干預”的作品不會給予註冊。  [ 22 ]
三.該辦公室對人類作者要求的應用 作為著作權註冊制度的監督機構,該局在評估提交註冊的作品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這些作品包含人類作者與不受著作權保護的材料,包括由技術或在技術輔助下生成的材料。它首先詢問「『作品』基本上是否是人類作者身份,而電腦[或其他設備]只是一種輔助工具,或作品中的傳統作者身份元素(文學、藝術或音樂表達或選擇、安排等元素)實際上不是由人而是由機器構思和執行的。  [ 23 ] 對於包含人工智慧生成材料的作品,勞工局將考慮人工智慧貢獻是否是「機械複製」的結果,還是作者「自己原始的心理概念,[作者]為其賦予了可見的形式」 」。  [ 24 ] 答案將取決於具體情況,特別是人工智慧工具如何運作以及如何使用它來創作最終作品。[ 25 ] 這必然是個案調查。如果作品的傳統作者身份要素是由機器產生的,則該作品缺乏人類作者身份,並且主管局不會對其進行註冊。[ 26 ] 例如,當人工智慧技術只收到人類的提示 [ 27 ] 並產生複雜的書面、視覺或音樂作品作為回應時,「作者身份的傳統要素」是由技術確定和執行的,而不是由技術決定的。根據該辦公室對目前可用的生成人工智慧技術的理解,使用者不會對此類系統如何解釋提示和生成材料進行最終的創造性控制(creative control)。相反,這些提示的功能更像是對委託藝術家的指令——它們識別提示者希望描繪的內容,但機器決定如何在其輸出中實現這些指令。[ 28 ] 例如,如果使用者指示文本生成技術“以威廉·莎士比亞的風格寫一首關於版權法的詩”,她可以期望系統生成可識別為詩歌的文本,提及版權,並且類似於莎士比亞的風格。[ 29 ] 但技術將決定押韻模式、每行單字以及文本結構。[ 30 ] 當人工智慧技術決定其輸出的表達元素時,所產生的材料並不是人類作者的產物。[ 31 ] 因此,該資料不受著作權保護,必須在註冊申請中予以放棄。[ 32 ]

然而,在其他情況下,包含人工智慧生成材料的作品也將包含足夠的人類作者來支持版權主張。例如,人類可以以足夠創造性的方式選擇或排列人工智慧生成的材料,「最終的作品作為一個整體構成了原創作品」。  或藝術家可能會修改原始資料 由人工智慧技術產生的修改程度達到著作權保護標準。[ 34 ] 在這些情況下,著作權只會保護作品中由人類創作的部分,這些部分「獨立於」且「不影響」人工智慧生成材料本身的版權狀態。

這項政策並不意味著科技工具不能成為創作過程的一部分。作者長期以來一直使用此類工具來創作作品或重新塑造、轉變或調整其表達性的作者身份。例如,使用 Adob​​e Photoshop 編輯圖像的視覺藝術家仍然是修改後圖像的作者, ,而音樂藝術家在創建錄音時可能會使用吉他踏板等效果。在每種情況下,重要的是人類對作品表達的創造性控制(creative control)以及「實際形成」傳統作者要素的程度。[ 37 ]


四.著作權申請人指南
根據該辦公室的上述政策,申請人有義務揭露提交註冊的作品中包含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並簡要說明人類作者對該作品的貢獻。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此類揭露是「著作權登記處認為與作品的準備或識別或版權的存在、所有權或期限有關的資訊」。
A. 如何提交包含人工智慧生成素材的作品申請 使用人工智慧技術創作作品的個人可以為自己對作品的貢獻主張著作權保護。他們必須使用標準應用程式[ 39 ] ,並在其中識別作者,並在「作者創建」欄位中提供簡短的聲明,描述由人類貢獻的作者身份。例如,將人工智慧生成的文本合併到更大的文本作品中的申請人應該聲明文本作品中由人類創作的部分。創造性地安排作品中人類和非人類內容的申請人應填寫“作者創作”字段,聲明:“對作者創作的[描述人類創作的內容]的選擇、協調和安排以及[描述AI內容]由人工智能生成。申請人不應僅僅因為在創作作品時使用了人工智慧技術或提供該技術的公司作為作者或合著者。超過 最低限度的人工智慧生成內容 應明確從應用程式中排除。這可以在「其他」欄位的「索賠限制」部分的「排除材料」標題下完成。申請人應提供人工智慧生成內容的簡要描述,例如輸入「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描述]」。申請人也可以在標準申請的「CO 註釋」欄位中提供附加資訊。

不確定如何填寫申請表的申請人可以簡單地提供一份一般性聲明,表明作品包含人工智慧生成的資料。當索賠被審查時,辦公室將聯繫申請人並確定如何進行。在某些情況下,人工智慧工具的使用不會引起對人類作者身份的質疑,並且該辦公室將解釋說,申請中無需聲明任何內容。

B. 如何更正先前提交或待處理的申請已經提交包含人工智慧生成材料的作品申請的申請人應檢查向主管局提供的資訊是否充分披露了該資料。如果不是,他們應採取措施更正其資訊,以使註冊保持有效。對於目前正在等待該局的申請,申請人應聯繫著作權局的公共資訊辦公室,並報告其申請忽略了該作品包含人工智慧生成的材料。[ 41 ] 工作人員將在記錄中加入註釋,審查員在審查索賠時會看到該註釋。如有必要,審查員將與申請人聯繫,以獲取有關作品中人類作者身份的更多資訊。

對於已處理並獲得註冊的申請,申請人應透過提交補充註冊來更正公共記錄。補充註冊是一種特殊類型的註冊,可用於「修正版權註冊中的錯誤或擴大註冊中提供的資訊」。  [ 42 ] 補充註冊時,申請人應在“作者創作”字段中描述人類作者貢獻的原始材料,在“排除材料/其他”字段中聲明對人工智能生成的材料進行否認,並填寫“新材料”新增/其他”欄位。只要有足夠的人類作者,該辦公室就會頒發新的補充註冊證書,並附有針對人工智慧生成材料的免責聲明。[ 43 ]

如果申請人在獲得人工智慧產生的材料註冊後未能更新公共記錄,則可能會失去註冊帶來的好處。如果主管局發現對其可註冊性評估至關重要的資訊“已在申請中完全遺漏或有疑問”,則可能會採取措施取消註冊。[ 44 ] 另外,如果法院得出結論認為申請人故意向專利局提供了不准確的信息,並且準確的資訊,則法院可以根據《著作權法》第 411(b) 條駁回侵權訴訟中的註冊。 資訊將導致註冊被拒絕。[ 45 ]

五、結論
本政策聲明闡述了該局對包含人工智慧技術生成的材料的作品進行註冊的方法。該辦公室將繼續監測涉及人工智慧和著作權的新的事實和法律發展,並可能在未來發布與註冊或該技術涉及的其他版權問題相關的額外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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